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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多民眾誤以為當鋪和銀行或融資企業一樣,受金融機構監督,適用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》管理,金融消費爭議可由金管會設立之「金融消費評議中心」進行評議。
但其實當鋪不屬於金融機構,是照《當舖業法》規範,由地方警察局或所屬行政縣市主管機關管理。
這代表:
也就是說,民眾向當鋪借款,如果遇到不合理收費與其它合約糾紛時,沒有專屬申訴與案件管理的金融機構,能夠審核並裁決業者是否有過失,只能報警偵辦,甚至自行找律師面對司法案件。
當鋪借款常見爭議包括:
例如加收保管費、設定費等額外費用,或者僅能單次收取、總金額不超過借款5%的倉棧費,未依規定經營的當鋪,會重複收取,造成借款人不必要的負擔。
大部分當鋪為求簡便與快速放款,僅用簡式當票和客戶完成借款流程,僅註記基本資料、日期、借款金額、利息等基本資料,其餘細節可能口頭約定,沒有文字記載。
借款人若不熟悉當鋪收費方式,或者因為需錢孔急無暇查證,容易未能察覺業者不合法的行為。
或者因為沒有白紙黑字的正式合約,導致後續被不良業者予取予求,導致自身權益受損。
王先生因為生病辭職,修養與待業期間需要生活費,所以將結婚金飾拿到當鋪典當,借款5萬元。業者的當票上標註月息2.5%,倉棧費250元,均依照法規辦理。
但在他三個月後找到工作、領到薪水想贖回時,業者卻說當初有口頭告知,清償取回典當物時,需要支付3,000元的設定解除費。
王先生第一時間打電話給金管會,得到當鋪業者「不屬於管轄業務」的回覆。
他也想過要報警,但卻沒有證據佐證業者的違法行為,擔心進入司法程序會白忙一場,且節外生枝、曠日廢時,只想把具有紀念價值的金飾取回,最後付錢了事。
若與當鋪借款,雙方發生費用等爭議,建議以下處理步驟
項目 |
當鋪 |
合法融資企業 |
是否屬金融體系 |
否 |
是 |
是否受金融監理 |
否,依《當舖業法》由警察局及地方機關管理 |
受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》及相關規範管理 |
發生爭議能否申訴 |
無專屬申訴中心,只能向警察局報案或尋求消保官協助 |
可向金管會評議中心、消保官申訴 |
合約保護機制 |
多為簡式當票作為合約,其餘細節口頭承諾 |
制式化合約,條款保障雙方,一式兩份且有法律依據 |
收費是否透明 |
常見隱藏費用、利息先扣、重複收倉棧費 |
明確揭示年利率、總費用,無不合理費用 |